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fā)布2013年北京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情況報告,這也是全國法院首次發(fā)布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情況。根據(jù)《白皮書》,在過去的五年里,北京的青少年罪犯數(shù)量一直在下降。寶山刑事律師來為您介紹一下。
一、未成年犯罪罪犯教育人數(shù)降14、9%
據(jù)悉,2013年4月,北京市高級法院率先在全國高級法院設立了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處。截至去年年底,全市22家三級法院中有19家已設立未成年人案件法院。去年,我市少年法庭審理了1097起青少年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權益案件,判處1053名少年犯,同比下降14、9%。其中16歲以下兒童79人,占未成年人犯罪總數(shù)的7、5%。總體來看,近五年來,全市少年法庭判決的少年犯人數(shù)呈下降趨勢。
二、在校學生,罪犯1%來自重點中學
報告還指出,在去年被判刑的少年犯中,在校學生的犯罪率達到21、6%,僅次于身為農(nóng)民的少年犯。自2009年以來,學生犯罪率連續(xù)五年超過未成年失業(yè)者(見圖2)。從抽樣來看,職校生犯罪最為突出,約占67%;其次是普通中學生和特殊學校學生,分別占23%和9%,另有1%的學生來自重點中學(見圖3)。這種現(xiàn)象反映出在教育的理念、方法、結(jié)構、管理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偏差和問題。
三、未成年犯罪罪犯“四高”特征可以明顯
報告顯示,全市少年犯“四高”的特點依然明顯。一是男子犯罪比例較高,占全部少年犯的92、6%;二是男子犯罪比例相對于刑事責任年齡較高。年齡在16歲至18歲之間的少年犯占92、5%;第三,文化程度低的少年犯所占比例較高。初中以下少年犯占全部少年犯的77、4%;四是非北京市少年犯比例較高,占65、3%。
四、農(nóng)民工的子女很容易受到性虐待
去年,全市少年法庭審理的346件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刑事案件中,性侵案件占了93件。而性侵案件的特點包括:14歲以下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比例較高,約占80%;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子女易遭受性侵害;加害人與被害人相識程度高,常利用師生、老鄉(xiāng)、鄰里等關系,接近被害人實施作案;犯罪手段比較隱蔽,多采用哄騙、恫嚇、威脅等手段,對未成年人進行精神控制。
五、問題少年大多出自一個問題以及家庭
在學校之外,家長是孩子的第一老師,家庭教育在培養(yǎng)未成年人的習慣、塑造未成年人的道德行為和塑造未成年人的價值觀方面起著關鍵作用。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幾乎每個“問題青少年”背后都有一個“問題家庭”。
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施虐青少年或青少年罪犯的家庭過分縱容,有些監(jiān)護人甚至與子女一起進行侵權行為,有些監(jiān)護人也有過分苛刻和粗暴的傾向。值得注意的是,單親、離婚、重組等家庭結(jié)構不穩(wěn)定的子女,更容易出現(xiàn)極端、矛盾、失望、仇恨等負面情緒,甚至在路上犯下嚴重罪行; 這些家庭也往往是虐待兒童案件的高危人群。
調(diào)研還發(fā)現(xiàn),權益遭受嚴重侵害企業(yè)特別是中國遭受性侵害的未成年人大多是外地來京務工人員的子女,而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對于子女教育也是一種違法活動犯罪問題行為的多發(fā)群體。一方面,來京務工人員通過平時我們往往忙于生計,無暇顧及子女,尤其對孩子學習缺乏社會必要的提醒和指引。
孩子可以長期發(fā)展獨自留守、玩?;蛏舷聦W,極易給犯罪知識分子留下可乘之機;另一重要方面,由于影響他們鮮有時間管教子女,子女之間難以真正感受到這個家庭的溫暖,也容易就會出現(xiàn)逃課、打架、輟學等不良信息行為,一旦遇到很多不法分子的引誘,往往會發(fā)生各種違法犯罪。二是過早脫離監(jiān)護人,獨自來京謀生的外地未成年人。
六、懷疑受虐待的兒童應被“強制舉報”
白皮書還對預防青少年犯罪提出了許多建議:加強學校預防,突出家庭預防,建議有關部門和兒童權益保護組織建立“家長學?!焙汀凹议L課堂”,強化家長的責任意識。同時,建議設立家庭監(jiān)護能力和資格評估機構,規(guī)定相關知情人和對兒童負有監(jiān)管責任的人或者組織,在知道或者有充分理由懷疑兒童受到父母、教師或者其他人虐待或者體罰時,有義務“強制報告”,不報告的,給予相應的處罰措施。
最后,加強對企業(yè)流動人口租住房屋及所在城市社區(qū)的監(jiān)督工作管理,以及通過建立一個困境未成年人專項救助資金。
七、部分我們學校進行教育及管理存漏洞
1、小學生吳某在一次課間上廁所時,因廁所水龍頭漏水造成地面積水,吳某不慎摔倒造成脛骨骨折,臥床病休3個月。
2、郭,中學生,體育課上按照體育老師的要求在單杠上訓練。在訓練過程中,他失手摔倒了。由于欄下沒有防護,他身體多處骨折。
反映社會問題:教育進行教學設施、生活設施存在信息安全隱患,教學研究內(nèi)容安排不合理。
當中學生崔某幫老師搬運體育器材時,出于好奇,他投擲標槍,擊中了一名正在跑步的學生的頭部。另一個例子是,一名小學生王某,手持一把小刀讓學生重傷。經(jīng)過調(diào)查,他的罪行已在使用大砍刀之前在書包里放了六個月。學生們長時間隨身攜帶控制刀具,但學校沒有及時找到。
反思問題: 學校在安全監(jiān)察工作中的監(jiān)督。
3、某武術教育學校發(fā)展學生霍某偷玩武術作為教師張某的游戲機,張某發(fā)現(xiàn)后,遂在課上對霍某進行實施毆打,導致霍某全身情況多發(fā)以及軟組織嚴重挫傷,腦外傷后神經(jīng)系統(tǒng)反應、左耳鼓膜挫傷。
反思問題:個別教師教育方式簡單粗糙,存在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現(xiàn)象。
社會管理服務存在諸多問題
4、市高院在審理李故意殺人案時發(fā)現(xiàn),李15歲從吉林離家出走,應聘到北京一家餃子館打工。老板查了他的身份證,才知道他未滿16歲,還在做蔬菜快遞員。后來,李因為不能正確處理工作中的矛盾,為了報仇,殺了老板。
法院關于審理的一起強奸案中,被告人趙某利用其擔任某小區(qū)包括保安員的身份,趁巡邏之機采用網(wǎng)絡誘騙、脅迫等手段,將一名中國正在進行小區(qū)可以玩耍的幼女實施奸淫。
反映出的問題:部分用人單位在招聘管理方面存在漏洞。
寶山刑事律師了解到,豐臺區(qū)法庭在潘的強奸案中裁定,該酒店的前臺職員為潘登記為未滿16歲,并且沒有監(jiān)護人陪同,受害人王姓人士在與潘同住時沒有登記其身份。從他的外表可以看出,他是一個年輕的女孩,前臺工作人員仍然允許他和潘呆在房間里,潘在住宿期間從酒店購買了避孕藥具,工作人員沒有及時給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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